个人事迹简介

李志彬:“破案神速、人民卫士”

李志彬,男,现年38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武邑大队事故股股长。在他从警十六年生涯中,先后在车管所、韩庄中队、事故股等部门工作,无论干什么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曾被县公安局授予先进个人,被市支队授予执法标兵,被省局授予援川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破获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李警官

在武邑辖区老百姓心目中李志彬被群众称为屡立战功赫赫有名的李警官。凡他处理的每起案件,他时刻牢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为民职责,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经他手承办的每一起交通事故,没错案冤案、没上访投诉、没违法办案,没执法过错,他带领全股民警工作中没违法违纪行为。今年以来他带领民警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6起,积案1起,收到辖区群众赠送的锦旗8面、感谢信2封,曾在今年衡水日报登摘“千里追逃”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鏖战十昼夜,肇事元凶落网,暴雨中撞人逃逸,三天后交警破案等先进事迹。

在侦破的每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工作中,他带领民警通过认真勘验事故现场,提取现场遗留痕迹物证,走访事故现场群众和访问受害人家属,查看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录像等方式,想尽一切办法获取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线索,先后调查走访单位、企业、门店、村庄100余家,调查群众上千余人,往返行程千余公里,渴了自带矿泉水、饿了吃方便面充饥,有时工作忙起来顾不上吃饭、睡觉、昼夜工作连续奋战在侦破工作第一线,直到案件侦破才顾得上休息,为受害人讨回了公道,使交通违法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打击,获得了上级领导的嘉奖。

二、鏖战十昼夜,肇事元凶落网

3月14日18点50分,大队122报警台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武邑县徐沙村附近一辆轿车将一骑自行车的老人撞伤后逃逸,伤者已送往医院抢救。

接到报警后,事故股股长李志彬第一时间带领民警芦荡、胡锐山等同志赶往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并走访了现场群众和家属。据现场目击群众叙述该肇事车辆为车牌号冀T1236L的蓝色奥拓,经过网上查证,该号牌车辆为红色五菱牌面包车,与所提供车辆颜色不符,查看录像后了解到当时天黑群众车牌号看错。后调取沿途录像和走访沿途群众,并去衡水车管所调取有关车辆信息,经多方调查和上网比对,锁定肇事车辆车牌号为冀T1236J。3月24日事故股股长李志彬组织民警查获了该车,在讯问时,该肇事司机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承认,办案民警适时运用证据,最终迫使马某承认撞伤老人后逃逸一事。此案告破,群众拍手称快。

受害人家属为表达对办案民警的感激之情,给大队领导送来一面“执法为民,破案神速”的锦旗,连连称赞办案民警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担当精神。

三、雨天肇事车辆逃逸,奋战三日告破

4月21日下午17时15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安全隐患。当日下午19时许,大队122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一骑电动车男子带着女孩行驶到富强街大城仪来城门口时,被一辆银白色轿车撞倒,肇事车辆逃逸,父女两人受伤被送往医院。大队值班民警史世强、王宁接到报警后,在第一时间冒雨赶到现场。经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和对现场遗落物的鉴定,最终锁定一辆车牌号为冀TDE015汽车,车主名叫滕红英的嫌疑人,经询问得知滕将车借给外甥宋某了。在风雨交加的夜晚,李志彬带领民警连续不停的速往宋某家调查,最终认定此事故系宋晨宾所为。4月23日上午肇事者宋某来到大队供述了自己驾车撞人逃离现场的实事经过。

2014年4月24日上午10点30分,交通事故受害人崔文辉手持一面锦旗来到了武邑大队,专程来武邑大队感谢为他们讨回公道的民警,特意赠送一面“破案神速、人民卫士”的锦旗,代表全家对办案民警冒雨工作、不辞辛劳,快速侦破此案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