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春:“交通事故无小事,群众利益重如山”
1.78米的个头,70公斤的体重。特殊的岗位、无规律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给他留下虚弱的身体,一年365天有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忙于接处警、处理事故。永清县公安局有这样一位好民警,他就是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世春。
张世春,男,1977年7月27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从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永清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交通事故无小事,群众利益重如山”的工作态度。将爱岗敬业、真诚爱民、热情服务作为他的为人之本。
奉献成就辉煌
张世春在7年的事故处理工作中,处理调解过大大小小事故近千起,查办交通肇事犯罪案件66起,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3起,收受锦旗21面,没有一起冤假错案发生。多次受到县局、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各种奖励。
在处理事故工作中,他先后总结出“三清三公一满意”工作要求,即勘查现场时头脑要保持清醒,调查案件时思路要保持清晰,调解赔偿时意志要保持清楚,打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理念,树立“群众满意为上”的执法宗旨。为了方便工作,他随时向群众告知交通事故的处理状态,增加了交通事故处理透明度。在完善人性化服务方面,他以舒缓的言语化解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主动找到行动不便的伤残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让办事群众处处感受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
刻苦树起旗帜
“打铁先要自身硬”,从张世春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不怕苦,不怕累,勤学苦练,一定要做一个响当当的人民警察。为此从参加工作后他从未间断过学习,掌握了牢固的基础知识。 他勤动笔,多动脑,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并用于指导具体的实践,防止失败的教训重蹈覆辙。 多次参加廊坊市交警支队组织的全市交警系统事故处理业务比武,均取得优秀成绩。靠着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张世春很快成长为事故队里的青年业务能手。
笑对人生写华章
曾担任过刑警的张世春,调到交警大队后, 他对“累”和“忙”这两个字也许比以前体会得更深。“122”交通事故工作,时刻肩负着抢险救急,疏导堵塞,处理事故,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2011年2月11日,两辆大型货车在曹家务交警中队前公路上对向相撞,造成一名司机卡在驾驶室里受伤较重。事故发生后,值班民警张世春顾不上血污沾满全身,立即组织施救,为保住伤者的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在此后的事故调解工作中,鉴于当事人伤势较重无法行动的实际情况,张世春克服困难,数次主动登门工作,使伤者和其家属备受感动。此间,了解到伤者因无力支付医药费的情况,便主动找到另一方当事人协调工作,为当事人及时解决了医药费,使其能够安心治病。
一年365天,张世春基本没休息过一个完整的周末,老人、孩子、家务全部由妻子一人承担,对此妻子也有意见,但看到每次回家倒头就睡,她的心痛了,默默地承担起所有的事,以实际行动支持丈夫的工作。
心系百姓疾恶如仇
张世春对刑法、刑诉法掌握的较为丰富,对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比较熟悉,所以死亡事故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全部归其办理,为此,张世春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调查搜集各种证据。2011年5月13日一辆“解放”牌无牌号洒水车与6名学生相撞,造成6名学生全部受伤,肇事司机弃车逃逸,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张世春是此案件的主办侦查员,望着哭成泪人的孩子家长,他深知自己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一遍又一遍的对肇事货车仔细勘查,终于在车内发现一张文安左各庄加油站的发票,通过这一线索,连续两天深入左各庄排查,发现固安县蔺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多次上门走访,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讲明利害,迫于压力最终投案自首。还了受伤家属一个公道。
张世春同志对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这种不畏艰苦、兢兢业业、无私奉现、舍小家为大家、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为警徽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