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地市限行措施汇总(多地解除限号措施)
2015-12-10 12:13: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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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市限行信息:邢台(结束时间另通知)、石家庄(14日下午14时解除限行)、衡水(15日零时解除限行)、保定(限行或将持续到12月底)、顺平(限行或将持续到12月底)、唐山(已解除)、邯郸(12日零点解除)、定州(解除限号)、沧州(已解除)、任丘(已解除)、河间(已解除)、辛集(已解除)、廊坊(已解除)。
邢台: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5年12月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红色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12月14日从邢台市政府获知:此次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6:00至24:00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工地洒水抑尘每日5次以上;
4、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作业频次,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5、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议停课或减少室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石家庄
12月14日最新消息:石家庄14日下午14点解除限行。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自2015年12月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应急响应。
按照省统一规定,橙色(II级)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车辆,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日期(2015年) 限行尾号
12月9日(星期三) 3和8
12月10日(星期四) 4和9
12月11日(星期五) 5和0
备注: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特别提醒货车司机朋友,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和县(市)城区每日6:00至24:00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18摄氏度;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同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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